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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采油厂资料录取考核细则

时间:2022-03-0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添加者:佚名 - 小 + 大

1基本要求

1.1为适应油公司管理机制需要,同时为了夯实稳产基础,提高资料录取全准率,为油藏动态分析和技术人员分析决策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全面提升油藏综合开发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油水井资料录取严格按照资料录取标准做到资料录取、资料填报、资料分析、资料落实的流程进行,对资料录取的各环节进行检查,对照责任和目标要求进行考核,确保资料录取工作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3 油水井资料录取遵循“取全、取准、及时”的原则,为开发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资料录取检查考核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信息化资料录取管理小组

信息化资料录取管理小组组长由厂总地质师担任,副组长由厂首席专家担任,小组成员由地质研究所,采油管理区主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地质研究所生产室,王怀兵兼任信息化资料录取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4898617

2.2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2.1批准油水井资料录取实施方案。

2.2.2 研究、处理资料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2.3根据资料录取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改善资料录取条件,不断修订和完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资料录取管理。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2.3.1根据分公司相关规范或制度,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油水井资料录取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2.3.2 负责日常油水井资料录取管理工作。

2.3.3 协调资料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4 负责油水井资料录取检查与考核。

2.3.5 接受上级部门工作督导。

2.4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2.4.1 地质研究所是油水井资料录取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厂油水井资料录取管理工作。

2.4.2采油管理区是油水井资料录取的具体执行部门,也是本辖区资料录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油水井第一手资料录取和管理工作。

3 采油井资料录取内容及要求

3.1 生产参数

3.1.1 自喷井、抽油机井、电潜泵井资料录取内容、计量单位按 Q/SH1025 0576—2015 中2.2(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3.1.2 抽油机井冲程、冲次数据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其它参数由人工录入网上信息化平台并及时更新。

3.1.3 生产参数自动汇总到采油综合日报表。

3.2 生产时间

生产时间全天记为24 h。临时关井写明原因和起止时间。一天内累计停井时间0.5h以上不足1 h的按1h计,0.5h以内的,舍去不计。

3.3 井口压力

3.3.1 油压、回压、套压资料录取信息化符合 Q/SH1025 1027—2017中4.2.1.1的要求(见附件2),资料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3.3.2 每2h自动提取一次数值到油井监控班报。

3.3.3正常生产油井每 2 h 录取一次压力值,当油井压力波动超过±10%时,加密录取压力,并分析变化原因。全天汇总时,压力稳定的油井,取最后一次录取的压力值;压力不稳定的油井,有上升趋势的取高值,有下降趋势的取低值;压力波动有规律的油井,取相对稳定时间较长的值。

3.3.4 井口压力单位为兆帕(MPa),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3.4 产液量

3.4.1 采用自动示功图计产方法量油。

3.4.2 资料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3.4.3 日产液量取值:每30min自动提取一个有效功图,提取时间点为半点和整点,每一有效功图计算一个日产液量能力值,日产液量取全天算术平均值。

3.4.4 日产液量数值校正。每月用计量器具(流量计、玻璃管量油等)进行单井液量校正,填写量油测气记录。

3.4.5 未实现产液量资料自动录取的井或自动采集异常时,产液量资料录取按 Q/SH1025 0576—2015中2.6(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填写量油测气记录。

3.4.6 产液量不稳定井及时落实原因并备注在采油综合日报表上。

3.4.7 功图计产法量油日产液量的单位为吨/(t/d),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3.5 含水率

3.5.1 含水取样化验周期按 Q/SH1025 0576—2015中 2.8.22.8.4 (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3.5.2 化验含水取样要求按 Q/SH10250576—2015中 2.8.1(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3.5.3 含水率取值上报:1)含水率稳定井:a) 相邻的两次含水率化验值(AB),差值在规定范围之内时,按化验值B上报;b)含水率波动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加密取样核实含水率(C1C2),当含水率(BC1C2)在规定范围之内时,按 C2值上报;当含水率(AC1C2)在规定范围之内,按C2值上报;含水率未核实前,按A值上报;未上报的含水率值应备注。2) 含水不稳定井直接上报化验结果。

3.5.4 含水率的单位为百分数(%),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3.6 产油量

3.6.1 资料录取应实现自动计算、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3.6.2 自动计算日产油量,单位为吨/(t/d),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3.7 温度

3.7.1 计量站干线温度、来油温度、水套炉出口温度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3.7.2 每2h自动提取一次数值到油井监控班报。

3.7.3 单位为摄氏度(),取整数。

3.8 示功图

3.8.1 示功图资料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当日示功图提取应选择功图计产与3.4.3日产液量取值最接近的功图。

3.8.2 异常功图要进行资料落实并分析原因。

3.8.3 未实现示功图资料自动录取的井及自动采集异常时,正常生产抽油井每月测合格的示功图2次,间隔时间(1020d,当油井产液量波动超过±30%时,及时测得一个合格的泵示功图(24h内)。参数调整时,要加密测试。间开生产的抽油井,每月测示功图1次。

3.9 动液面

3.9.1 测试周期

3.9.1.1 抽油机井每月至少测试动液面2次,两次测试时间间隔在(1020d;电泵井每月测试液面两次,时间间隔在(1020d

3.9.1.2 长停井每月测静液面一次。

3.9.2 加密录取

3.9.2.1 新投井、作业井、生产参数变化的井(换油嘴、调冲次、调冲程、换抽油机等),开井三天内应测一次;稳定后再测一次,超过 7天仍未稳定应加密录取。

3.9.2.2 相邻两次上报日产液的差值超过产液量稳定规范的两倍、或日产油差值大于等于2t时,应在24h内加测一次。

3.9.2.3 工况出现异常的井,应在24h内加密测一次动液面。

3.9.3 液面复测

3.9.3.1 相邻两次动液面相差超过300m时,应在24h 内复测,并分析原因。

3.9.3.2 相邻两次功图、液面资料对比,功图变化与液面变化趋势相反时,应复测。

3.9.4 资料上报

3.9.4.1 液面资料应在测试后48h内上报并录入数据库。

3.9.4.2 急测井根据要求上报并录入数据库。

3.9.4.3 上报资料应包括工作制度、生产数据、分析结论。

3.9.4.4 测不出液面,按“未测出”上报。

3.9.4.5 液面的单位为米(m),取整数。

3.10 电流

3.10.1 资料数据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每2h提取一次抽油机上行最大电流和下行最小电流数值到油井监控班报。

3.10.2 电流单位为安培(A),取整数。

4 注水井资料录取内容及要求

4.1 注水方式

4.1.1 笼统注水井按正注、反注、合注上报资料。

4.1.2 分注井按油套分注、偏心分注、同心分注上报资料。

4.2 注水时间

4.2.1 资料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4.2.2 注水井间实现自动计算,单位为小时(h),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4.2.3 临时关井应在注水综合日报表备注原因和起止时间。

4.3 注水压力

4.3.1 注水站干线压力、泵压、单井注水压力资料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4.3.2 井口油压、套压每5天至少录取一次压力资料。

4.3.3 长停井井口油压、套压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没有实现自动采集的每月录取一次油压、套压。

4.3.4 每2h提取一次数值到注水井监控班报。

4.3.5 全天汇总时,压力数值应实现智能提取。正常注水井应选取稳定值,不得选取最高或最低值;注水压力变化较大的井,应选取中间值或注水压力时间长的值或按照变化趋势选值;正常注水情况下,注入量、油压、套压突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分析原因并核实。

4.3.6 压力单位为兆帕(MPa),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4.4 注水量

4.4.1 全井注水量

4.4.1.1 资料数据录取应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实时监控、即时提取。

4.4.1.2 每2h自动提取一次注水量到注水井监控班报表。

4.4.1.3 日注水量用累计注水量读数之差计算。

4.4.1.4 日注水量的单位为立方米/(m3/d),取整数。

4.4.2 分层注水量

分注井按分层测试调配结果分配各层注水量,各分层注水量之和应等于全井日注水量。

4.5 分层测试

4.5.1 笼统注水井

4.5.1.1 每月录取全井指示曲线资料一次,每次测试压力点不小于5个(不具备条件的井应说明原因),每个点应稳定15 min以上;吸水能力小于30m3/d 的井应测启动压力,可不测指示曲线。

4.5.1.2 实现网上调配操作,并在接到调配通知单后,12h内完成调配任务。

4.5.2 分层注水井

4.5.2.1 分层注水井每季度录取测试全井和分层指示曲线资料一次, 每次测试压力点应不少于4个连续点(不具备条件的井应说明原因),在24h内完成。

4.5.2.2 自测试之日起,原分层测试资料失效;在取得正式分层测试资料前,不分水。

4.5.2.3 新投注井,在正试注水前应测得未装水嘴的分层指示曲线,再进行测试、调配;新投注井、措施作业井,开井后稳定注水3d后方能测试。

4.5.2.4 正常注水井在测试调配通知单下达后7d内完成分层测试资料录取;作业井应在开井后10d内完成分层测试资料录取;新转注井应在开井后15d内完成分层测试资料录取。

4.5.2.5 在相同注入压力、水嘴情况下,相邻两次测试的分层水量相差不超过 10%;流量计测试水量应接近地面水表显示量,误差不超过 15%

4.5.3 资料填报

分层测试成果资料在测试完成后48h内上报。

4.6 洗井资料

4.6.1 正常注水井每季度应洗井一次,不能洗井注明原因。

4.6.2 停注24h以上、改变注水方式、动井下管柱的井恢复注水前应洗井;注水井增注前均应洗井;其它注水异常情况,应及时洗井。

4.6.3洗井时应记录洗井时间、洗井方式、进出口压力、洗井液用量、喷漏量等,洗井达到进出口水质一致并稳定2h后方可注水。

4.7 水质化验

4.7.1 水质分析化验内容包括:总铁、三价铁和机杂。

4.7.2 井口水质每10d取样分析化验一次。

4.7.3 洗井前、洗井过程中取样分析总铁和机杂含量,直至进出口水质一致为止。

5资料录取检查及考核

5.1  检查对象

五个采油管理区的技术信息室(包含资料室、化验室)、采油班现场。

5.2  检查内容

5.2.1 技术信息室

5.2.1.1 资料台账:作业总结小结台帐、测试调配台账、功图液面台账及原始资料、日观察、旬分析、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台账等。

5.2.1.2含水、氯根原始化验记录;化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2.1.3各种资料的网上录入、上传情况。

5.2.1.4异常信息的反馈及处置记录。

5.2.1.5配产配注及产量完成情况。

5.2.1.6资料录取及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5.2.2采油班现场

5.2.2.1 现场资料的检查内容

油井:工作参数、液量、含水、来油温度。

水井:泵压、油压、套压、日注水量。

5.2.2.2资料录取条件检查

油井:数据传输系统、计量装置、取样拷克安装位置及可用性。

水井:数据传输系统、压力表、水表、测压拷克和测试闸门的可用性。

5.3 检查方式

5.3.1 对新投井、重点措施井、试采井及其它异常生产井,由地质研究所组织专人随机核实生产状况。

5.3.2由地质研究所生产室组织与采油管理区有关的开发项目室及采油管理区地质技术人员一起对五个采油管理区各项地质资料台账及现场资料录取条件进行系统检查。

5.4 考核办法

5.4.1月度随机抽查以现场为主。即新投井、措施井、重点注采井组或单井等工作参数、产状以及现场资料录取条件。凡上报工作参数、产状与现场落实一致(液量、含水在±5%以内)的且现场资料录取条件齐全的,一口油井奖励采油管理区300元,一口水井奖励采油管理区200元,月度内同一口油水井不重复奖励。反之,进行同等扣罚。

5.4.2输差考核:一是计量输差不能为负。即井口产量不能低于分线产量(所有的分线产量、井口产量均依据<中原油田生产调度运行系统>)。二是井口产量和分线产量升降趋势必须一致。三是以分线产量为依据,相邻两个月相比,在升降趋势一致的基础上,井口产量升降百分比幅度要求如下:

1、井口产量升降百分比幅度在分线产量升降百分比的上下3%(含3%)以内。

2、分线产量与上月持平的,井口产量按上升趋势计算。

以上三项都在规定范围之内的采油管理区,当月奖励300元;井口产量升降百分比幅度在分线产量升降百分比3-5%(大于3%小于等于5%)之内的不奖不罚;分线产量环比上升5%以上的,当月奖励500元;当月计量输差为负、相邻两个月井口和分线产量升降趋势不一致或二者下降百分比幅度大于5%(不含5%)的,当月扣罚500元。

5.4.3地质研究所生产室每月对现场抽检情况进行统计并出具月度考核公报。

5.4.4每月奖励资料管理小组3000元,用以考核在资料录取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5.4.5 假资料的考核

常规生产井凡上报资料(工作参数、产状)与实际落实明显不一致(液量、含水误差幅度大于5%)或现场无特殊原因资料录取条件不健全的均视为假资料,一口井扣罚500元。新井、措施井等重点井上报数据与实际落实数据误差较大的加倍处罚。

5.4.6所有资料检查均由地质研究所生产室、开发项目室及采油管理区技术人员三方共同在“资料检查单”上签字认可,凡有两方以上签字的视同认可。(“资料检查单”是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4.7长关井、长停井、收油井的资料录取与考核,按厂里长停井井控管理规定执行。

6.1 油藏井组快速反应机制检查与考核

6.1.1  为及时发现、预警并准确分析油藏井组异常信息,适时采取针对性强、有效性高、具有前詹性的措施,提高注采井组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油井高效长效生产,特建立此机制。

6.1.2 采油管理区是油藏井组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油藏井组第一手资料录取、核实,快速反馈、分析注采井组异常信息,制定决策范围内措施,落实厂下达的措施要求。

6.1.3 地质研究所是油藏井组研究分析、地质措施决策的责任主体,负责油藏井组地质措施决策、快速分析、决策注采井组异常信息措施,督促采油区措施落实、抽查、落实重点井资料录取情况。

6.1.4  工艺研究所油藏井组工艺措施、工况诊断的责任主体,负责工艺措施优化、异常工况快速分析、诊断、措施决策和实施。

6.2  将油井分为重点井、非重点井和弹性井三类,强化重点井资料落实,确保全厂油井资料真实反映油井生产状况、异常情况能及时发现。



油井重点分类管理及资料录取要求

6.2.1  将注水井按照油藏井组重要性分类管理,强化重点井注水保障,确保注水效率效益。主要包含油井分类为重点井对应的水井;措施作业、调配后压力、水量未稳定的水井。

6.2.2 建立油井资料录取三级异常信息预警反馈机制。制定油井液量、含水、动液面异常信息预警反馈管理分级标准。

6.2.3 液量反馈分级标准

 

 

 

液量分级标准

分级

   

液量

一级

二级

三级

10m3   

>±5 m3

±3-5 m3

±2-3 m3

10-30m3

>±7 m3

±4-7 m3

±3-4 m3

30m3

>±9 m3

±7-9 m3

±4-7 m3

6.2.4 含水率反馈分级标准

含水分级标准

含水波动

   

液量

±2%

 

±4%

±6%

≥±8%

10m3   

 

三级

二级

一级

10-30m3

三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30m3

二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6.2.5 动液面反馈分级标准

动液面分级标准

分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液面波动

>±400m

±200-400m

<±200m





6.2.6 多种情况同时出现,资料管理相应提高一个级别。

6.3  建立规范分级管理信息反馈程序及分析办法



异常信息反馈、分析流程图

6.3.1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油藏井组资料出现异常信息,采油区应第一时间发布在厂资料落实群里。

6.3.2  三级变化井,区队核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并选择合理的资料上报。

6.3.3 二级变化井,经区队地质组技术主办确认核实异常后,报对应地质所项目室和工艺所相关室,区队、地质所开发室各自分析论证,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区队地质副经理和地质所主管领导,并提交区块项目组论证处理。

6.3.4 一级变化井,经区地质副经理确认和核实异常情况后,由区队地质主办汇报给地质所相关所领导和工艺所相关所领导,每日生产会由区队将异常井变化通报,厂、区两级单位各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论证。

6.4 考核

6.4.1  地质研究所、采油管理区要把油藏井组动态分析承包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油藏井组未按要求责任到人的,扣责任单位500元。

6.4.2  油藏井组异常信息反馈、原因分析、措施决策应在当日;功图、液面、压力、液量、含水资料落实应在24小时内。重点井按要求及时落实。未按要求快速反应的,每迟1天扣责任人或责任单位200元。

6.4.3  采油区上报资料与地质研究所落实相差较大,或反馈信息与实际不符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资料造假一次扣500元。

6.4.4  异常油藏井组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恢复或增加油藏产能,对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奖励。恢复产能的1次奖200元,每增加1t产量,追加200元。

 

6 附件


附件1

 

《采油站资料录取规定》(Q/SH1025 0576-2015

 

2.2 工作制度的录取

2.2.1 自喷井

2.2.1.1 油嘴直径,单位为毫米(mm)。

2.2.1.2 每次清蜡后检查油嘴,当油井产量和压力有明显变化时及时检查油嘴,及时处理,并将情况详细记录在采油班报表上。

2.2.2 电潜泵井

2.2.2.1 油嘴直径、泵深度、泵的理论排量和泵扬程。

2.2.2.2 油嘴的录取规定按 2.2.1执行。

2.2.2.3 理论排量和泵扬程按铭牌录取。

2.2.2.4 泵深度取电潜泵最上一级上端面的深度,单位为米(m),取值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2.3 抽油机井

2.2.3.1 泵深、泵径、冲程和冲次。

2.2.3.2 泵深和泵径由施工单位提供。

2.2.3.3 冲程录取按照曲柄安装的孔位所标定的铭牌冲程,冲次每月检查校对一次。若有变化应在班报表上记录。调参井当天按生产时间较长工作制度录取,以后再按新的工作制度录取。冲程单位为 m,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冲次单位为n/min,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2.6 产液量

2.6.1 流量计量油

所用流量计、压力表为检校期内的合格表,其量程符合要求,旋塞阀及调节机构灵活,浮漂连杆完好,量油前校对好底数。

2.6.2 玻璃管量油

量油分离器应按技术要求一年标定、清洗一次,玻璃管刻度准确,液位计刻度清晰,零刻度线位置不低于出油管线,其他规定按 2.6.1执行。

2.6.3 单井罐计量

每天按要求检尺,并记录罐内液位、检尺时间、拉液量,多功能单井罐要记录罐内余压。由罐的有关系数核算产量。多井进一罐,应按要求用另一计量装置核准单井产量。

2.6.4 量油周期

2.6.4.1 日产液量30t以上的正常生产井,用流量计量油,每天连续量油时间不少于1h;用玻璃管量油,量油高度不低于30cm,每日单量 1次。

2.6.4.2 日产液量5t30 t的正常生产井,用玻璃管量油,量油高度不低于30cm,每日单量 1次。

2.6.4.3 日产液量5t以下的正常生产井,用玻璃管量油,量油高度不低于30cm,每三日单量1次。

2.6.5 量油时间

量油时间取整分钟,正常生产井玻璃管内液面升至“0”刻度时开始计入量油时间,间歇生产井至倒入分离器时开始计时,至量油规定高度时结束。

2.6.6 量油结果取值

多次量油时,按加权平均值核算日产量。量油波动超过±10%时,应在24h内复查,若经复查确属油井生产情况变化造成产量波动,则以实际计量数据填报,并分析、填报产量变化原因。流量计量油的单位为m3/d,玻璃管量油的单位为吨每天(t/d),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2.6.7 特殊情况量油要求

改变工作制度以及热洗加药等措施后的油井,开井后4h量油,稳定后按2.6.4执行。进行重大措施和产量发生变化的油井,以及新投产井,加密单量次数,待产量稳定后按2.6.4执行。

2.8 含水取样化验

2.8.1 取样:在井口取样,取样前先放空,排放干净取样管线中常驻的“死油”,将取样桶密闭。做含水率的每样桶分三次以上取够500ml,做全分析的每样桶分三次以上取够1000ml,每次间隔5min以上。

2.8.2 不含水和含水稳定井每3d取一次油样,作常规含水化验分析。含水稳定指相邻两次含水之差小于5%

2.8.3 初见水或含水突然变化井,每天取样一次,做含水分析,直至含水稳定,并分析含水波动原因。

2.8.4 含水不稳定井,以及新投产井、措施井、热洗、掺水生产井,在措施后每天取样至少一次作含水率分析,并参照油井正常生产时的含水率核减非地层产出水量,直到含水稳定后再按2.8.2执行。


附件2

 

 《油田生产信息化建设规范》(Q/SH1025  1027-2017

 

4.2.1.1井场数据采集:  

4.2.1.1.1自喷井:采集油压、回压、套压、温度等生产数据。

4.2.1.1.2抽油机井:采集抽油机的功图(载荷、位移)参数和电机运行参数、回压、套压、温度等生产数据。

4.2.1.1.3电泵井:采集油(回)压、套压、电流、电压等生产数据。

4.2.1.1.4气举井:采集油(回)压、注气压力等生产数据。

4.2.1.1.5高风险长停井:对于注水、注气见效区域内的长停井采集井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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